主角是秦书苗大花的小说是《当了三年家庭主妇后,我决定复仇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一九九七倾心创作的一本短篇言情风格的小说,书中主要讲述了:哪个姑娘不怀春,哪个姑娘不渴望嫁个好男人,可惜浓情蜜语的时候,你往往会分不清他是好还是坏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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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到自己昏死之前发生的一切,我的情绪激动起来,努力的张大了嘴巴:「甜......」
「病人醒了!」护士有些惊讶。麻药的剂量并不小,秦书的身体又太虚弱,能救活已经是费了大功夫了,这么快就醒,简直算是个奇迹了!
「这位......女士,你别着急,也别激动,还在给你做手术呢,你放心,你既然躺在了这里,我们就会对你的生命负责。」护士赶紧安慰了秦书几句。
秦书又喊:「甜......甜,我的......女儿......」
「这......」护士脸上的神情僵住,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,又赶紧将头转过来,眼里满是同情:「很......很抱歉,孩子没......没保住。」
她们说的是我肚子里的孩子没保住。
而我的甜甜,是真的已经死了......
「哈!」下一秒,我竟然笑了一声,只是这一声,冷的像是从地狱里起来的,然后,仪器就发出一阵滴滴滴的警鸣声。
「快,给她打安定,她的情绪太激动了,控制住!」
经验丰富的医生当机立断的做出了决定。
一针安定下去,我再次陷入了沉睡中,但是恨,已经刻骨铭心!
——孟良辉,追求我的时候,你说愿意为我去死,可最终,你却让我和孩子都去死!
——你骗了我,只愿意爱我一下子,然后得到你想要的东西,可我信了你,以为你会爱我一辈子,却落到这样悲痛的下场。
——孟良辉!苗大花!你们欠着我血淋淋的人命,我秦书,如若不死,一定要亲手撕开你们的假面具,嚼碎你们的骨头,喝光你们的血。
——我与你们,不共戴天!
......
三个多月后。
万豪国际酒店。
一场盛大的婚礼正在举行。
新娘是电商行业的老板,新郎是新娘最为得力的助手,有为青年。
新娘穿的是孕、妇婚纱,两人是奉子成婚,但是站在一起,俊男美女的,也算是养眼。
热闹又喜庆的场合,收获了无数的祝福。
司仪满怀**的主持着这场婚礼,已经到了最后的一步。
「有人反对美丽动人的新娘与魅力四射的新郎结合在一起,共同组成一个幸福的家庭吗?如果没有,我宣布——」
「我反对!」我站在二楼,冰冷的声音传入了整个大厅。
穿着一身黑色礼服裙,涂着血一样红的口红的我手里拿着话筒,身边放着效果极佳的扩音设备和被黑布蒙着的别的东西。
我勾起嘴角,朝着礼台上的新郎、新娘笑了笑,那笑,却比冬天里的寒冰还要更冷。
「孟良辉,我以你老婆的身份,反对你结婚!」
「我反对你娶你的女老板方媛!」
「我还没死呢,你怎么能再结婚呢?重婚吗?」
我的视线往旁边一偏,瞥见穿金戴银的苗大花那张惨白的脸:「孟良辉,苗大花,你们不会不知道,重婚,是犯、法的吗?」
一百天,我秦书失踪了整整一百天。
警察局那边都已经默认她轻、生或是死亡了。
可现在,我回来了!
网友下雪次日温暖的光点评:看着这个书,觉得很温暖,很贴心。又有一些逗比的地方,超喜欢一九九七。
网友聆听那些散落的时光点评:喜欢当了三年家庭主妇后,我决定复仇这本书的风格,也喜欢主角秦书苗大花为人处世的原则。希望作者一九九七继续努力
哪个姑娘不怀春,哪个姑娘不渴望嫁个好男人,可惜浓情蜜语的时候,你往往会分不清他是好还是坏......
端午假期,妈妈非要在外地加班争取升职的我回家过节,否则就要跟我断绝母女关系。我拗不过她,只能回去。她喜笑颜开地端给我一盘粽子。我刚准备吃,却听见一个声音在说。“吃吧,吃完赶紧死。”
3翎中玥
一千年,整整一千年了,他还是寻觅不到她的身影,那怕是一分一毫。师父,你到底在哪里……少年颔首,那双一贯波澜不惊的清眸终于有了一丝异动,果然,他们还在里……
我被丈夫踢下马车送给狼群。“兰儿不像你野蛮可以自救,你还是下去让我们跑快点吧。”说罢,他将洛兰娇护在怀里离开,不看我一眼。等他再次见到我,我只剩下被野狼啃食殆尽的残骸。孟文瑜疯了。即便他杀光了山间的野兽,跪着哭求我的原谅。我也回不来了。
太大,雨水将她创口贴打湿,露出手腕上一点未好的伤痕,有点发红的迹象。陆早早快速地将手心翻过来,只露出手背,露出一个很包容和煦的微笑。“生日快乐,小清。多笑一笑,今天是你的生日呢,小孩子就是要开心一点。”陆清婉沉下脸,凝着她的眉眼,足足三四秒,才十分生硬地说:“我不是小孩了。”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小孩了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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